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烩三丝海参

发布时间:2007-11-28 [收藏本文]编辑:馋嘴

食谱相克
海参(水浸):海参与醋相克;不宜与甘草同服。

鸡肉:鸡肉忌与野鸡、甲鱼、芥末、鲤鱼、鲫鱼、兔肉、李子、虾子、芝麻、菊花以及葱蒜等一同食用;
与芝麻、菊花同食易中毒;
与李子、兔肉同食,会导致腹泻;
与芥末同食会上火。

冬笋:冬笋忌与羊肝同食。

香菜:服用补药和中药白术、丹皮时,不宜服用香菜,以免降低补药的疗效;
同时吃猪肉不可加香菜,否则助热生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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