野鸡:野鸡肉忌与鹿肉、荞麦、葱、核桃、木耳、猪肝、鱼肉等一起食用。
冬笋:冬笋忌与羊肝同食。
历史文化
1. 野鸡,又名山鸡,古称雉。野鸡之名始于汉,《本草纲目》称:“雉飞若矢,一往而坠,故字从雉,汉?吕大后名雉,高祖改雉为野鸡。”据《楚辞》记载:“彭铿斟雉帝何飨”传说中的彭祖,善为野鸡之羹,以事帝尧,说明野鸡入馔,最为原始。
2. 大诗人苏东坡云,“百钱得一啜(chuò绰),新味时所嘉,烹煎杂鸡骛,爪距漫搓牙”.淮阴名菜“炖家野”就是一品“鸡骛相杂,新味所嘉”的佳肴。淮阴位于苏北,湖叉相接,沃野连陌,多产雉兔等野味。据载,〔明〕永乐皇帝巡游清江浦,曾大捕鸟兽,“所至捕得兔鸟,悉心赐左右”。以淮阴的肥美山鸡与当年母鸡相炖,野鸡香酥,家鸡肥嫩,家野同制,风味相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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