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>安徽菜谱>文章内容

五香兔脯

发布时间:2007-11-23 [收藏本文]编辑:馋嘴

食谱相克
兔肉:兔肉不能与鸭肉、鸡蛋、鸡肉、甲鱼、芹菜、桔皮、半夏、苦参、甘草同食。

历史文化
降雪之后,家兔正肥,野兔上市。俗话说“飞禽莫如鸽,走兽莫如兔”。《本草纲目》中也称兔肉为“食上之味”。现代科学进一步证明兔肉低脂肪、高蛋白,被人体消化吸收率可达85%,可谓“健美肉食”。

上一篇:三河酥鸭   下一篇:八公山豆腐
全站精华
菜谱相关信息
特别推荐
美味食苑排行榜
其他内容
本文仅表明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本站及其管理员立场.
网站简介 - 网站地图 - 设为首页 - 加入收藏 - 联系我们 - 版权声明 - 广告服务 - 友情连接·美味食苑版权所有-冀ICP备06031163号
Copyright © 2005 - 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合作联系QQ:826782493 - Email:wyandwy20@163.com
(人气指数: